元至明前期的江南政策与社会发展
2016年04月19日 15:0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 作者:李治安

  摘要:元代江南政策的主体为“安业力农”、“重商”和重“市舶”,四等人压迫和诸色户计制的嫁接推衍,则是其局部。忽必烈等实行南北异制,维持和保护了江南“富民”农商经济且有所繁荣发展。明前期卫所军户、“均工夫”配户、里甲“画地为牢”、移民徙富和抑商海禁等政策,起步和重点实施于江南且触动极大,几乎倒退至单纯自然经济状态。蒙元江南统治与宽纵豪富相“背反”,官场腐败与贫富悬殊相叠加,招致经济畸形和“官逼民反”、“富逼穷反”。明初富民农商秩序破坏及户役法的南北通行,改变了近千年江南富民大地主为核心的经济结构,取而代之的是与北方相差无几的“配户当差”。元明江南社会发展,居然因宽纵豪富和管制农商二模式交替及忽必烈和朱元璋的个性,从开放繁华到锁国萧条,大起大落,而且成为14世纪中国经济由先进跌入落伍的转捩点。   

  关键词:元 明前期 江南 政策 社会发展   
  作者李治安,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天津 300071

责任编辑:崔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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