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构建以家庭为核心的社会政策
2016年11月09日 08:4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11月9日第1084期 作者:记者王宁

  本报讯 (记者王宁)11月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哲学社会科学编辑部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第三届社会学前沿论坛在京召开,与会学者以“老龄化背景下的家庭与社会”为题进行了讨论。

  国家所制定的协调社会与个体关系的社会政策,往往会直接或间接地以家庭结构调整为目标。在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杨菊华看来,生育政策是中国过去30多年中最重要的公共政策之一,而家庭既是生育政策的根本关切,也是政策的落脚场域,更是政策后果的直接承载者,因此家庭是反观社会和政策效用的微型镜像。

  家庭对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尤其是在老龄化背景下,家庭对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为突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王晶发现,儿女在经济支持、日常照料和情感沟通上都对老人精神健康具有积极的影响,但儿子对老年人精神健康的积极效应主要体现在经济支持上,而女儿在经济支持、日常照料、情感沟通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从变化趋向上看,非同居女儿角色对老年人精神健康的影响越来越重要。

  家庭与老年临终关怀的关系成为学者关注的热点。深圳大学心理与社会学院副教授唐咏对老年临终关怀服务的碎片化政策进行了反思。她认为,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老年临终关怀挑战使老年政策调整成为必需,但仅调整针对老年人的政策或某一部门的政策都不足以解决问题。“我们应当正视传统观念的局限性,并运用‘整体性治理’模式建构老年临终关怀政策。”

  为合理衡量社会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家庭权重,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胡湛提出“家庭承载力”概念,构建了“家庭承载力指数”。这一指数对中国家庭的抗冲击力和发展潜能进行了分区域衡量,还可当作为政府在宏观层面进行制度安排及相关福利输送提供操作化的政策工具,并帮政府系统提高家庭政策命中率。

责任编辑:韩慧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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